企业贷款有小额和大额,在金额上有较大区别,在贷款贴息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是否也是如此呢,了解其中区别都可以读读本文,如果刚好有这方面的实际操作难题,也可以咨询.
贷款贴息的企业所得税处理,汉川仁和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详述如下,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。
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。关于企业所得税。《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(试行)(2008 年版)》(财税〔2008〕149号)规定,肉类罐头不属于初加工范围。因此,你公司也无缘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。然而,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贷款贴息属于财政性资金,应当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,但符合规定条件的,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。
案例:
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要不要缴纳所得税?
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财政性资金,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会计学堂整理的。
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)第七条规定:“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: (一)财政拨款; (二)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; (三)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。”
二、根据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8〕151号)规定:“一、财政性资金 (一)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,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,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。(二)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,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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